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侵害他人隐私。2020年8月28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的张某东等65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月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基本案情】
2016年9、10月份,被告廖某星利用E语言程序编写制成“天巡”软件,该软件具有破解、侵入监控设备进行偷窥等功能,通过网络扫描端口、登录监控设备并调用监控设备图片。廖某星使用该软件破解、侵入他人摄像头并将软件挂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使用。2017年4、5月份,廖某星将“天巡”软件出售给被告陈某进,陈某进使用该软件破解、侵入他人摄像头,后将软件更名为“拾荒者”。2018年陈某进将软件出售给被告张某东,张某东组建“云视通有看头交流群”QQ群售卖经刘某祥包装升级的“拾荒者”软件使用权,并组建“拾荒者售后”QQ群为购买者提供售后服务。经鉴定,“拾荒者”软件具有扫描IP摄像头并利用漏洞获取IP摄像头用户名和密码并登陆预览摄像头画面的功能。被告林某翔等61人先后从张某东处购买“拾荒者”软件卡密并使用软件对他人摄像头进行破解、侵入、偷窥。
【提起公益诉讼】
此案线索由刑事检察部门移交,张某东、刘某祥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东等人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案系新领域案件,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邀请专家学者研讨论证,认为本案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确有必要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经报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调查。因涉案人员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及时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于20日内查清全部案件事实。
经依法履行公告程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全部被告立即卸载并终止使用涉案侵权软件;判令廖某星、陈某进、张某东、刘某祥四人立即停止一切售卖涉案侵权软件的行为,并消除售卖行为造成的影响;判令全部被告清除、删除利用涉案侵权软件获取的视频、图片等信息、数据,停止一切使用上述信息、数据的行为,并消除保存、使用行为造成的影响;判令全部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3日上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参加诉讼。本案全部被告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均向法院递交了赔礼道歉信,并对侵权信息、数据进行了删除,对软件进行了卸载。庭审中,检察机关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聘请专家辅助人从电子数据专业角度对鉴定意见进行说明。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各被告明知软件具备破解、侵入他人监控设备并进行偷窥等功能而制作、买卖并使用该软件,侵入他人私密空间、偷窥他人私密活动、获取他人私密信息,其行为已经侵害他人隐私权,并损害了社会公益,均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张某东等65人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经庭审举证质证,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侵害他人隐私。张某东等65名被告明知软件具备破解、侵入他人监控设备并进行偷窥等功能而制作、买卖并使用该软件,严重侵害了他人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对张某东等65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保护自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警示同类行为,具有指导意义,对于同类案件的办理具有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