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在政治、政策上引导,在履行职责上务实、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坚定,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司法经验和政治智慧,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自觉关注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推进落实工作,主动适应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美丽幸福新香河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审判运行呈现良好态势;在全省法院院志总结表彰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荣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全省各级法院关注,先后有数十家兄弟法院来人或来电学习借鉴编纂经验;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连续多年荣获“争先创优突出领导班子”;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三项规程、庭审语音识别转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执行机制改革等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
强化认识 准确定位
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
该院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常态化,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坚持每月以“账单式”向县委政法委报送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专题向县委汇报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取得党委、政府、人大支持,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紧密对接,坚持深度融入大局。坚持能动司法,将为党委政府分忧、替企业解难作为重头戏来唱,主动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把握职能定位,研判形势任务,做到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法院工作与全县大局同频共振、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助推京津冀一体化及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协同发展,受理审结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京津籍案件900余件,涉案标的近8亿元,全部妥善解决,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驶入“快车道”。把执法办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主动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项目论证和征地拆迁等提供事前法律支持和帮助。尤其在在服务两河开发、京唐高铁建设、北运河通航等项目中多汇报、多疏导、多协调,主动与项目建设方对接,举全院之力提供司法保障,确保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项目依法推进。
延伸职能,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以法治手段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和依法处置机制,增强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敏感性和主动性,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抓好统筹协调,做细做实疫情防控,组织70名干警分批做好无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年初制定出台加强疫情应对、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使司法服务做得更加精准、更加精细,用司法手段助力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将人民法庭、特色法庭相融合,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宅基地等民商事案件数百件,实现乡土优势、法治优势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统一,全县70%以上的乡村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营造了部分区域止讼、息讼、少讼乃至“无讼”社会环境,走出了一条创新社会管理、增进社会和谐的新路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法律八进”活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包联企业、驻军、村街、小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关爱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感受关爱与阳光,营造尚法良好氛围。
主动作为 强化职能
在执法办案中建功立业
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准确把握斗争形势,担当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切实增强决胜责任感、紧迫感。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打准打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对黑恶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特别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予以严惩,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措施。共审结刑事案件391件,判处罪犯45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5人,其中受理审结涉恶及保护伞案件7件20人,判处罚金25万元,追缴赃款100余万元,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彰显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强决心。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审结民商事案件4608件,涉案金额35亿元,兑现债权15亿元。大力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侯振林见义勇为案,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彰显价值导向,弘扬真善美,引领社会风尚,为创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受到网民高度赞扬,《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予以转发,并给予高度评价。强化执行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维护司法权威,综合运用拘留罚款、失信曝光、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打击失信行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200余人次,限制高消费2300余人次,司法拘留30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41人,查封厂房、房屋、土地550余处,网络拍卖成交金额8000余万元。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保障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调整社会关系、定分止争的特殊作用,推动完善“大调解”体系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强内力、借外力、聚合力,实现诉调对接,把矛盾纠纷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在诉前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前端,把纠纷化解于无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促进纠纷诉前高效、多元化解,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引入庭前调解机制,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特色法庭为主干、以各乡镇村街法律服务站为辐射、以网格化联络员为纽带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为大量矛盾纠纷进入诉讼设置“减压带”。
以民为本 优化服务
在提升司法公信上站稳脚跟
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侧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金标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解决涉诉信访难题,打造和谐法院。按照“事要解决,息诉罢访”原则和目标,健全与信访部门联动解决机制,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扎实开展回访帮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处理工作新机制,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致力从源头上补疏堵漏,避免引发涉法涉诉不良后果。对涉诉信访案件定期进行清理,制定相应工作预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诉前,逐步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实现信访积案基本化解、信访案件逐年下降、无新增信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群体性事件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打造文明法院。将立案庭、保全中心、司法技术室、速裁团队统一并入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统一集约化管理,实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各个部门分工有序、衔接有序,形成“流水线”式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率。坚持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着力点,构建起以诉讼服务中心为统筹、5个中心法庭、8个一乡一庭为站点的“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从现场服务发展为线上线下立体化体系,从单一立案指引拓展为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全面开展跨域立案,提升网上交费、手机微信和支付宝交费比例,提升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拓展监督渠道,打造阳光法院。注重“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收集、梳理和整改工作,积极办理政协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推介工作亮点和特色。有效落实“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举措,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让公众了解、理解、信任、支持法院,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