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学习借鉴
近日,生态环境部下发文件,对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肯定,要求各省学习借鉴。文件指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危险废物执法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全过程管理,实施网格化、信息化执法;对涉危险废物案件提级查办,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建立专门危险废物执法队伍,提升专业化水平;鼓励群众举报,提高有奖举报金额;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形成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震慑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我省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并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制定有关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打击,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取得了积极成效。
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不断固化“过程式”“回顾式”执法。危险废物的产生有周期性和间断性特征,执法监管应重点对其产生、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追溯,通过全面回顾才能锁定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过程执法”理念,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市、县骨干力量深入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系统全过程现场教学,细致入微开展全面“解剖式”执法检查,同时,为进一步固化“过程式”执法思路方式,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并对群众举报的涉危险废物问题,全部由省、市两级直接查处,“过程式”“回顾式”执法方式在全省形成共识,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执法成效明显。
强化科技支撑,实施智慧监管,不断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我省对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完善涉危险废物企业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同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平台优势,开发建设危险废物执法监管专项模块,提升精准搜集问题线索、精准锁定违法问题的能力水平,实现了对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监管。
强化制度保障,落实网格监管,健全完善“责任清”“队伍专”的工作体系。我省全面建立了涉危险废物“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体系,并从审批准入、日常监管、转运处置、执法监管、属地责任等5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我省还提高有奖举报金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