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藁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的实施办法(草案)》《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处级领导干部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进家站活动办法(草案)》及《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草案)》3个办法,此举标志着我区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的实施办法》对哪种情况进行积分登记、由谁负责积分登记、积分登记有什么作用等3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说明,附件《区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登记细则》对大会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履职进行了细化说明及有关要求,进一步对代表应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密切联系选民提供了实际的工作方法。
针对部分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中存在的主题要素不明确,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表达不清,承办部门难于办理及某些代表建议立足点不高、民意基础不广,缺乏“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建议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三要素”的问题,区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座谈的基础上,起草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各级代表多深入选区、多深入选民、多搞调查研究,进而提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建设“经济强区、品质藁城”贡献人大力量。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处级领导干部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进家站活动办法》参考了浙江余杭、秀州等地经验制定,通过制度约束,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处级领导干部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回家进站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既充分利用了人大代表之家(站)这个平台,又发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处级领导干部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联系选民的引领作用,同时也促使人大代表“双联系”工作向更深入、更广泛的层次迈进。
三个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我区代表工作,必将最大限度地激发代表主观能动性,调动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代表积极履职,推动我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郭城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