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制止各种形式的餐饮浪费行为,10月15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决定》。
《决定》要求,一要坚持率先垂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省人大有关规定要求,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法履职尽责,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坚持强化监管。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注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通过强化制度约束、行业管理、督导考核,不断加强重点行业的规范引导,筑牢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防线。三要坚持严格执纪。市监委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工地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抓手,着力开展好公款违法违纪消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强化对餐饮浪费问题的执纪问责。四要坚持协调联动。四要各乡镇(开发区)人大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带头落实餐饮节约的各项措施。
《决定》号召全市上下,行动起来,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杜绝“餐饮浪费、生活奢靡”等行为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