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家庄桥西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心,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千方百计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近日,该院执行局苑晨光执行团队成功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申请人高兴地拿到了工伤赔偿款4.5万元,解决了燃眉之急。
申请人闫某年已六十,2011年与河北某建设公司签订简易劳动合同,该公司招用其在旧村改造工程中从事安全员岗位工作,双方约定了工资报酬和工作期限,但该公司未给闫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3年,闫某在公司建筑工地提水时扭伤右脚,被诊断为创伤性右足趾关节炎,并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2017年经仲裁机构裁决,河北某建设公司给付闫某赔偿,后该公司不服仲裁,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河北某建设公司赔偿闫某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闫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桥西法院苑晨光执行团队想法设法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孔某,多次做沟通调解工作,但孔某一直推脱,并称闫某工作的工地已经转包出去,由其他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闫某的赔偿应由其他公司负责。执行干警耐心给孔某做思想工作,说明闫某现在面临的困难,他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受伤后失去工作,一家人也没有了生活来源,而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又花了一大笔钱,生活十分拮据,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以解决闫某的燃眉之急。同时对孔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虽然执行干警对孔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但孔某依然态度消极。
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而申请人急需“救命钱”的困境,苑晨光执行团队决定铁腕执行,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准备对该公司依法实施搜查,查扣账册,查找财产线索,必要时依法拘留法定代表人孔某。当执行干警到达该公司办公地点后,发现孔某未在公司,随后按照执行方案对该公司实施搜查,扣押了该公司今年上半年的账册。见到法院动“真格”了,孔某在当天下午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告知孔某,在对其公司账目进行详细查阅后,发现往来流水账款数额较大,具备履行判决义务的能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孔某听后顿时慌了,表示愿同申请人进行和解,开始他只肯出1万元钱,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协调沟通下,慑于法律的威严,孔某心理防线逐渐松懈,最终将4.5万元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两千多元一次性打到了法院执行账户内,这件历时半年的“骨头”案终于圆满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