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赴石家庄、唐山、秦皇岛、沧州、张家口、承德等市,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其余市同步开展自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参加有关活动。
王晓东指出,红十字事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红十字会“一法一办法”是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坚持依法监督,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执法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三免”政策落实等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解决当下实际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红十字会“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我省各级政府和红十字会系统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也存在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部分县(市、区)红十字组织内部体制机制不完善,落实“三免”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检查组将汇总梳理相关情况,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