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李胜男)“没想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会产生如此严重后果,我现在就联系家人还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近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何某得知自己涉嫌拒执罪后,立即联系其姐姐缴纳执行案款5万元,并就剩余5万元执行款与申请人杨某达成分期付清的协议。
2016年8月,杨某交付10万元加盟了何某等4人经营的某品牌店,某品牌店“总部”承诺帮助杨某选址、装修,并为杨某提供价值10万元的货品及物料。杨某加盟后,没有等到“总部”的帮助和货物,等来的却是“总部”注销的消息。开店计划落空,杨某多次找到何某等4人讨要说法,协商无果后,将何某等4人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何某等4人退还杨某加盟费10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等4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桥西法院执行局辛毅执行团队依法向何某等4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何某为此来到法院,称已注销的某品牌店实际为其一人经营,其他人并未实际参与,他愿意一人偿还杨某的加盟费,但由于经营失败,他没有10万元现金。
由于何某拒绝还款,桥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何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15日等措施,但何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再次查询何某的银行流水,发现他的账户在执行期间有近一万元的进账记录,但是何某并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而是迅速将钱转走了。随即,执行干警向何某释明相关法律,严肃说明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听说自己涉嫌拒执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何某立即联系亲属还钱。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何某的姐姐凑钱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何某给付申请人杨某5万元,并就剩余5万余元执行款作出分期付清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