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的稳步发展,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清河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专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和农民代表为主要成员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采取先赴实地检查,后听取相关汇报的形式开展。执法检查组每到一外,都认真听取合作社成立、组织构架、人员组成情况,实地查看合作社的运营,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实地检查后,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政府关于全县农业合作社工作的整体情况,并组织部分农业合作社负责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检查组对清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在合作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落实“一法一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建议,以落实“一法一条例”为契机,结合具体工作,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清理和整顿工作。期间发放宣传页、明白纸600余份,摸排“空壳社”104家,已经注销45家,正在注销公示的59家。通过“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有效堵塞合作社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漏洞,切实维护了专业合作社平稳健康发展。(清河县人大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