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安排,9月20日,兴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三项联动监督”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王立群、李桂霞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王立群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兴隆县政府副县长马广春,相关报告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以及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