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明案件事实,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威县法院有效调动当事人到庭参与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院调解率同比提升7个百分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出庭应诉认识。构建多层面宣传途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讲解典型案例、组织人员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培训。深入村、街道讲解诉讼程序,宣传到庭诉讼的重要性,树起程序、实体并重的正确理念,从而达到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讲解庭审参与重要性 6次,旁听人员近140余人次。
二是加大送达力度,增强送达人员责任心。在使用拍照、录像等新型方式送达过程中尽可能地固定证据,同时通知其近亲属,保证被送达人知息,保证包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到位,保证送达方式合法有效。如果被告人在场,送达人要对其进行到庭诉讼知识释明,耐心讲解;如果被告人不在场,则要额外送达到庭诉讼相关的材料。委托邮政部门为法院进行专门送达,法院的委托送达率约达81.2%。除完善签收人的签字手续外,还应要求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情况、签收人的身份、地点,当事人拒收的理由、在场人或代收人身份证号码等情况。
三是加大告知力度,认真核实未到原因。对被告未到庭的,必须核实原因,如确系被告本人不知开庭时间、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如无正当理由的,则依法缺席判决。还可针对具体情况,扩大了解范围,如家人、村组干部、邻居、送达人员等,以查清被告是否知晓的真相。只有在确实无法查找被告、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法。提示方式可以是电话沟通,也可以是短信提示,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温馨,尽可能地调动其亲自到庭的积极性。(米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