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刘某想通过“捞偏门”走捷径挣钱,于是开始制售假印章;而谢某为参加学术会议,为图省事从刘某处购买假印章准备用在审批表上,二人制假和买假均被判刑。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伪造印章案。
刘某初中毕业后来到省会石家庄打工,他闲暇时间较多,百无聊赖时喜欢上网打发时间。一次刘某上网时偶然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有人称通过制作假章能够挣点小钱,鬼迷心窍的刘某便询问了假章的制作方法,学会了这门“手艺”。随后,刘某通过网络购买了制作假章用的一应物品,开始制作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并在其租住处操持起了这门“生意”。假章做好后,刘某通过制作宣传网页、在街头散布小广告等形式招揽买假章的客户,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以1枚50-1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客户牟利。
不可思议的是,这假章有人敢卖就有人敢买。谢某所在的公司协办了一个学术会议,但是参会人员审批表需要两个会议主办单位章盖,而谢某的审批表公章盖反了,这就需要重新制表,重新盖章。谢某觉得再重新走一遍程序太麻烦了,他为了图方便就耍起了小聪明,想通过购买假章“以假乱真”。他从网上随机搜索,恰巧搜到了刘某售卖假章的信息,便通过信息上预留的联系方式与刘某取得了联系,之后两人通过微信商定了购买价格为100元一枚,谢某提供了所需要的两个单位印章的有关信息。刘某做好假章后,通过邮寄的方式交给了谢某。后来谢某所在公司协办的会议取消了,谢某购买的假章便被其弃置在家。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将刘某和谢某抓获时,从刘某住处查获伪造印章5枚,从谢某住处查获伪造印章2枚。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谢某提供相关信息并购买伪造的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告人刘某、谢某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谢某犯罪的动机、购买假章的数量,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最后,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