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 记者在教育部网站了解到,秋季开学将至,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有效防止截留克扣,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膳食补助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发布预警,提醒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膳食补助资金安全;学校和学生家长要同心协力,落实责任,确保学生用餐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逐级开展隐患排查。试点地区要及时开展资金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到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并合理安排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支付资金,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2.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试点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供餐准入、退出机制,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内控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确保膳食补助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3.强化部门协同,做好督促落实。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把握开学初学校食品安全的特点和规律,部署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做好整改落实。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逐步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并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试点学校校长要定期查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隐患整治等情况,及时督促做好整改。要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做好实名信息统计。试点地区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受益学生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有效防止克扣、截留和套取、冒领膳食补助资金等行为。
4.做好信息公开公示。试点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膳食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账目、原材料采购、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学校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安全措施,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陪餐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饮用水源和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的监管,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良好保障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地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构要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实名举报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6.加强家校合作。试点学校学生家长应加强与学校、孩子的沟通交流,通过膳食委员会、信息公开公示等多种途径广泛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