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上午,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兵、程兵、赵文忠、陈会峰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乐亭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乐亭县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会议认为,乐亭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同时指出了发展中还存在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等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正视困难和压力,紧扣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县委提出的五年内建成全国百强美丽乐亭的奋斗目标,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乐亭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计划执行总体较好。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一以贯之、持续用力,切实抓好经济运行效益提升,抓好项目建设提速,抓好生态治理攻坚,抓好城乡统筹发展,推动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指出,今年下半年财政压力依然艰巨,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统筹兼顾,开源节流,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人民的“钱袋子”管好、用好。
会议强调,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和实施, 对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加大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织密扎牢监管网络,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拳出击,集中整治,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食品“三小”监管能力和水平;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的理念,加大条例宣传普及力度,用法治手段、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最直接体现。县人大常委会要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行使决定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事项依法履职行权。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必须遵守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一府一委两院”要认真落实法定责任,加大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力度。该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议还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志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丽杰,县政府副县长陈武,县法院院长姚凌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被提请任命人员,部分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