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危改方面群众痛点焦点,剑指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乱象,维护群众利益。自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及危房改造问题线索192件,立案105件、结案99件,党纪政务处分116人,其中乡科级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追缴违纪资金141万元。
丰宁纪委监委从督导检查和专项巡察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等八大类问题入手,按照县委制定出台的政策,对2016年及以前危房改造整改不到位、2017年以来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方面的16类具体问题,彻底加以解决。为此,县里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研究推进,并组成六个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开展滚动式排查,对全县危房改造问题进行彻底梳理,同时对全县所有农村房屋重新进行安全等级认定。
该县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村干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全县共有97名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其中12人被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人;严肃查处乡镇干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问题,全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同时,针对部分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责任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严问题,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对32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着眼于正本清源,推动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有效从源头上防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