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本来是用于6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支出,由政府拨款,专款专用,竟然被人‘雁过拔毛’,套取侵吞,累计数额超过140万元。”前不久,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民生领域腐败案件,涉案的两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套取私分的专项资金已全额退缴。
问题的发现源于一次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大排查。“为什么老年人去世了,宣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然在为他们申领服务津贴?”专项排查工作人员通过与公安人口系统比对查证,证实了该养老服务中心长期存在为过世老人申领服务津贴的情况。
“民生领域的问题线索必须深挖彻查。”接到情况反映后,浦东新区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看资金是否还在账上。”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盛琰随后带队直奔宣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查看账册。
“请提供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账册以及发放情况的原始资料。”面对突然到访的调查组,宣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措手不及。
据调查人员介绍,从材料上看,为去世的老人申领的专项资金已不在账上。这些钱哪里去了呢?随着调查的深入,该养老服务中心报账员朱靖华、办公室负责人叶军芳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侵吞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问题水落石出。
朱靖华、叶军芳两人早就盯上了账上的资金。早在2013年,两人就合谋以擅自给自己虚报、高报工资和奖金的方式套取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后来,他们认为这样的方式“来钱慢”,被贪念冲昏头脑的两人想出了“妙招”:找一些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员,给他们多发服务补贴和奖金,然后再把差额部分抽取出来。
“刚开始涉及的金额和人数都比较少,之后我们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多。”朱靖华在忏悔时坦白。为避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知道真相,他们谎称抽取的钱用于支付中心的办公经费,而实际上这些钱都被两人私分。
经查,自2013年5月以来,朱靖华、叶军芳两人套取私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共计140多万元。
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并不等于事情就此了结。按照浦东新区纪委监委“一案三查”的要求,宣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因在资金发放审批中存在失职行为,受到党纪处分;宣桥镇前后两任分管副镇长监督管理不力,受到党纪处分;镇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同时,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提出监察建议,要求民政部门对全区所有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并对资金的使用加强全流程监管。(通讯员 潘永军 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