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晨宇法官在调解处理我们的遗产纠纷案中以亲情为重,明晰矛盾抓关键,有理有据促和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让我们双方消除分歧,纪法官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值得弘扬……”
这是一位85岁高龄的当事人杨云(化名)写来的感谢信,信中手写的字迹并不工整,但可以看出她一笔一捺都很认真,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她对纪晨宇法官的褒奖以及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信任。
事情还得从一起遗产继承案说起。杨云的父亲有过两次婚姻,杨云系父亲与前妻所生之女,杨云的父亲与沈月(化名)再婚后又生育四个子女,杨云成年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生活。杨云的父亲与继母在2000年前后相继去世,杨云和其他弟弟妹妹虽然来往不多,但也无甚矛盾,只是关于老人遗留的一处房屋,一直没有协商处理,直至2018年杨某的四个弟弟妹妹将其告上法庭。杨某接到法院传票并不意外,知道这件事迟早都要解决,可当她看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却大吃一惊,原告在诉状中提出杨某对父亲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原来,老人遗留的房子原是单位分配给杨云父亲使用的公房,杨云父亲去世时尚未进行房改,后来以继母沈月的名义参加房改、支付成本价,房屋登记在沈月名下。沈月的四个子女都认为该房屋属于其母亲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沈某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将该房屋遗留给自己的子女。庭审中,这套房产是否有杨某父亲的遗产份额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杨某对原告提供的遗嘱不认可,坚称应该继承房屋五分之一的份额,双方互不让步,矛盾十分尖锐。
又是一起关乎亲情的案子。纪晨宇在家事专业审判庭工作多年,常年积累的办案经验让他首先想到的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如何让兄弟姐妹再续亲情。为此,庭审后他耐心细致的为双方主持了一轮又一轮的调解。在调解中,纪晨宇首先对原被告释明关于遗产的法律规定。他告知原告,虽然这套房子是沈某在丈夫去世后通过房改购买的,但折算了夫妻双方的工龄,当时工龄占了房价的相当比重,这是房改房区别于商品房的重要特征,所以不能简单认定该房屋完全是沈某个人财产。接着他又告知杨云,虽然这套房产中有其父亲的遗产份额,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沈月有权通过订立遗嘱处分该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希望双方互谅互让,理智协商,拿出一个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纪晨宇还积极引导双方一起回忆过往,当初的一家人如何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度过了困难时期,靠的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听完纪晨宇的一席话,大家都从冲动情绪中冷静下来。纪晨宇趁热打铁:“如今你们兄弟姐妹中最年轻的也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如果这一代人不能妥善解决遗产问题,难道还要留下矛盾困扰你们的后辈吗?”
通过纪晨宇释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锲而不舍的努力,原被告终于放下了各自的心结,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该房屋归原告所有,杨云放弃继承权,四个弟弟妹妹支付她一笔补偿款。纪晨宇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重新唤醒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这个家庭的兄弟姐妹冰释前嫌,重新聚在了一起,杨云也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桥西法院寄来了这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