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支持
社会力量开办诊所
省深化医改重点工作补充28项任务
为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整体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近日,河北省医改办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补充任务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安排》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统筹推进《河北省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同时,加快组织实施新补充的28项重点工作任务。
据了解,《安排》主要包括需要制定的文件(12项任务)和需要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16项任务)两部分。其中,需要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启动实施健康河北行动,开展多种形式健康专项行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质量,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
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严格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持续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以及结核病等防治工作,深入做好青少年近视预防工作。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落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的操作规程,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继续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
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开展处方点评,建立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公示和约谈制度,严厉查处“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对严重违规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或取消处方权限。
按照国家相关部署,确保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逐步和全国统一。重点治理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切实降低耗材价格。适时取消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结合实际制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减收补偿及时、患者报销不受影响。
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
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有序发展,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大胆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
引导医联体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确保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避免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患者等问题。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的共享。
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机衔接。结合实际,中高职院校2019年在扩大招生规模时,适量压减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重点增加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专业招生的数量,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医学生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职业精神、自觉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为规范。
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持续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方式,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中药材种植提质增效工程,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加强科研体系创新,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记者 李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