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乐亭县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执法检查,为保障执法检查取得实效,7月11日,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了由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人民陪审员法》专题讲座。
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人民陪审员法》专题讲座
培训中,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贾英伟,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和意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人民陪审员法的重点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过程、选任原则、选任机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
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人民陪审员法》专题讲座
学习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对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改善司法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她要求参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再学习再消化,努力提高理解和适用水平,为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乐亭县人大常委会 田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