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动省委市县委“三深化三提升”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有效推进民生事项票决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在全县部分乡镇试点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工作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有效推进。因此,兴隆县人大常委要求各试点乡镇人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取得基层党委支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各试点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包村干部、项目办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为代表票决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和工作环境。
围绕中心任务,明确工作方向。党委确定的中心任务是未来区域发展的总要求,也是结合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确定的发展总纲要,同级人大只有坚持围绕党委中心任务,才能把握好工作方向,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有效推进。对此,兴隆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试点乡镇人大牢牢把握县委“积极稳妥、稳中求进、稳中求快”工作总基调,妥善处理好人大职能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自觉做到与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行动上同力,围绕全县中心任务和乡镇党委中心工作,明确工作方向,紧盯发展主线,帮助选民群众解决亟需处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步骤
理清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工作。要求各乡镇人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最大程度地把人民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的过程变成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同时,对实事项目坚持以有效实施为目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严格要求防止“形象工程”,注重数量服从质量,避免贪大求多,票决后的实事工程要强化监督,确保项目扎实落地。
明确工作步骤,实施“四步法”确保实事项目有效评选。征集选民意见。采取代表走出去和选民走进来的方式征集好选民建议。镇级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走出去”,积极进村入户走访选民,采取面谈、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同时,充分依托镇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利用接待选民日活动让选民走进来,在人代会前有效征集选民对于民生实事的建议。划定初选实事。将征集的民生实事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并上报同级党委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收集的民生实事由乡镇政府及时与上级的对口部门对接,划定当年能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对于当年不能完成的民生实事全部列入民生实事库,在下年度中优先考虑实施。确定票决实事。对于乡镇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及时召开主席团会议和党委会议,邀请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领导、相关所站列席会议,听取候选项目基本情况、对接情况、年内可完成情况等内容,再经会议表决确定需要提交人代会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实事。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对主席团会议确实的民生实事,按照不低于20%差额比例提交乡镇人大代表民主票决,最终确定本年度政府需办结的民生实事项目。
截至目前,全县5个试点乡镇已经全部召开人代会对民生事项进行票决,累计收集选民建议121件,进入票决制民生实事19件,共票决道路建设、便民桥建设、护地坝建设等基础实施项目10个,敬老院建设、中学基础设施完善等公益项目3个,采摘大棚建设等农业致富项目1个,共计民生实事14件。人大代表确定的实事项目更接“地气”、更贴“民心”,受到了群众欢迎,得到了群众认同,促进了乡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强化后续监管,实现两个转变
强化监督落实,开展优秀评比。票决制工作开展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后续工作的实施,对经人代会票决落实的民生实事,兴隆县人大要求各试点乡镇人大主席团以项目所在地组建了以人大代表、村民监督委员会为成员的监督小组,每月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至少两次监督检查;在主席团例会上将邀请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听取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设立进度展板,随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度。同时,各乡镇将借助年中镇召开人代会契机,由政府逐项汇报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由乡镇人大代表对逐项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票决评比一项优秀的民生实事,一名优秀民生实事分包领导,同时启动下年度民生实事意见征集工作,形成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良性互动,确保工作长效推进。
代表全程参与,实现两个转变。自兴隆县人大常委会试点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以来,从项目的征集、初定,到代表审议、票决,再到项目实施的监督,人大代表自始至终参与其中,真真正正把选民群众提出的民生实事通过代表票决、政府实施的方式确定下来,对代表和选民而言,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的转变。同时,人大代表票决制体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提升了代表和选民对政府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对于政府而言,实现了“民生实事”到“民心工程”的转变。
兴隆县通过试点工作,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良性互动,按照工作安排,兴隆县将在明年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坚持集中力量办成一大批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新时代“四个兴隆”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高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