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6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提出,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但社会上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存在“近视可以治愈”等认识误区,也出现了不少近视矫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通知提出,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综合监管,部门间要密切联系配合,畅通移交移送途径,形成监管合力。要督促指导相关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服务。要强化社会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校园宣传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告知非法或不恰当近视矫正行为表现形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儿童青少年时期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见习记者霍相博 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