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院除通过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办,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外。坚持狠抓源头治理,适应村街建设飞速发展的形势,适时把基层法院基础工作的重心向街道村街延伸,积极开展法律进村街,充分发挥好“一乡一庭”、诉前调解、诉非衔接等工作机制作用,助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实现“诉内”“诉外”两个良性循环。
一是指导调解进村街。以一乡一庭为依托,在村街建立联系点,加强对村街调解工作的指导,选派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负责指导村街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等,委托工会、妇联、消费者协会等社会专业团体进行调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先行优势;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分止争”的目标。
二是便民诉讼进村街。对简易纠纷坚持就地调解,就地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对村街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和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高、快、好、省”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确保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是法制宣传进村街。根据村街建设实际需要,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状况,着重结合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出现的多种法律纠纷和刑事犯罪等情况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法律大集、普法讲座、法律竞赛、建立法律宣传栏等形式,通过干警的不懈努力,使村街成为法律引领、法律主导、法律权威的“绿洲”。
四是和谐创建进村街。大力推行德法共治,宣传与和谐村街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弘扬谦恭礼让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平安村街、和谐村街建设的参谋助手;借助居委会,工会、妇联、街办等组织的力量,使矛盾化解在村街,问题解决在村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