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唐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相关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旨在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保障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及增强水污染防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情况;上级环保督查交办的水污染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生态保护环境巡察涉及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情况;河长制和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情况;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作中,全域消除劣五类水体和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流域内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和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修复落实情况;工业集聚区废水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业面源和船舶污染防治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本次活动采取市县两级人大共同参与、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还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协调小组,并设立公开专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征集意见和建议。6月,检查组分成若干小组对县(市、区)进行暗访。7月,检查组赴有关县(市、区)检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8月上旬,执法检查组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根据执法检查情况部署专题询问事项。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召开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