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法院针对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形势,积极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构建适应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模式,实行阳光诉讼,努力缩短一审案件审理周期,全面推进案件“提速工程”,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服务辖区群众。
抓好窗口服务,为确保群众诉讼渠道畅通,方便群众诉讼,该院除完善传统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信访、诉讼指导、查询、领取法律文书等一条龙服务外,充分利用河北省高院“诉讼无忧”网和网上立案自助一体机,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大幅减少窗口立案,立案工作效率较之前提高了将近一半。结合“登”字号立案改革,认真抓好数字法院系统与诉调解对接系统数据对接共享,组织创建了立案民商业务微信群,通过信息化系统应用,使诉前调解案件能够第一时间转为正式案件。对一些行动不便、或者不会操作电脑的当事人,立案庭安排干警专门引导他们在窗口立案。目前,该院网上立案和网上交费工作位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真正让群众感到高效快捷、实用便利。
抓好繁简分流,结合登字号立案改革,合理划定“流水线”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简易程序以及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立案时即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单纠纷分流至一乡一庭进行化解,“简”类案件分流至调解庭进行调解速裁,由法官根据案情及当事人的意愿,适时确定开庭时间进行开庭或主持调解,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繁”类案件按照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排期开庭,并量化效率指标,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抓好庭前调解,“登”字号立案制度实施以来,该院要求立案庭将“登”字号立案的以及当事人同意诉前化解的案件转到诉调对接办公室,由诉调对接办公室按照被告居住地转到“一乡一庭”,由“一乡一庭”庭长进行调解,“一乡一庭”接收的登字号诉前化解案件由“一乡一庭”庭长所在审判团队协助其进行案件调解,且“一乡一庭”庭长与其所在乡镇领导、人民陪审员及各村街人民调解员建立微信群,案件调解中根据案情及时邀请他们参与诉前案件化解工作,通过对登字号立案案件运转流程的科学设定,有效加快了案件流转速度,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诉前快速化解,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抓好放权加责,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改善原有的审判管理模式,大力推行扁平化管理,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放权加责,既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又使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都有了大幅提高。
抓好审限监督,通过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对所有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和领导催办制度,对即将审限届满的案件亮黄牌,并由审管办进行催办、督办。对需要延期的,由审判人员写出书面报告,由庭长审核,报院长批准,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