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县法院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调解率的同时,努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缓解了执行压力。
第一、增强诉前调解“促履行”
从立案开始,劝导当事人淡化对立情绪,引导其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将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得案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履行。强化保全工作,消除执行隐患促履行。
第二、提升和解“促履行”
在充分调动法院内部调解力量的同时,还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妇联、派出所、交巡警、司法所等单位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形成大调解网络,有效化解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增强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认同度。
第三、善用强制措施“促履行”
对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依法、适时、果断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为以“和”促执创造条件。2019年,充分运用强制措施促使36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第四、施加社会压力“促履行”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平台长效机制,在市区主要十字路口、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及债务数额等信息;在社区、街道以张贴宣传单的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方便社会公众对其进行监督和信用惩戒;利用“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敦促其主动履行债务。(威县法院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