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中,晋州市人大充分发挥对法治建设专项工作监督作用,督促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体系总目标,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法治建设专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出台了《晋州市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为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有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共审核各类通知、意见、协议等规范性文件51件,其中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讨论27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由律师、主管局长严格把关,建立了合法性审核台账,保障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研究制定了《晋州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动执法司法活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4月中旬,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干警及普法志愿者到晋州市周家庄采摘园景区开展“送法进景区、普法零距离”活动,通过设立普法咨询台、悬挂普法横幅、展示普法展牌、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游客宣传《宪法》、扫黑除恶、法律援助、司法公证等法律法规知识。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五、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有效防范家事纠纷。4月上旬,“晋州市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是石家庄市县域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为广大群众办理家事公证及拓展延伸业务,如代为起草家事法律文书、家事法律咨询、家事辅助事务、家事纠纷调解等,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得到最贴心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家事纠纷提供了新方案、新模式,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晋州市人大常委会 董跃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