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内容和标准,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方案中指出,救助对象主要为符合救助条件的0-6岁肢体、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17岁。原则上残疾儿童最长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康复救助,年度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补助标准和年限,扩大救助范围。
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具有石家庄市户籍(居住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指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诊断明确且有康复训练需求,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残疾儿童监护人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在所申请的康复救助年度1月1日,符合各类救助项目的年龄要求。
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的救助内容、标准为:
肢体残疾儿童。为0-16岁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17200元,其中手术费用补助10000元,术后康复训练费补助6000元,矫形器装配补助1200元。为0-6岁脑瘫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13200元,其中康复训练费补助12000元,矫形器装配补助1200元。
听力残疾儿童。为1-17岁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按平均每人12000元补助手术费;按平均每人14000元补助术后一学年的康复训练费。为0-6岁首次配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15600元,其中购置双耳助听器补助2400元,助听器验配补助1200元,配戴后一学年的康复训练费补助12000元。为0-6岁已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12000元。
视力残疾儿童。为0-6岁符合配戴助视器条件的低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1200元。其中助视器适配补助1000元,视功能训练补助200元。
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为0-6岁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12000元。
其他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参照《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实施。
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下一年度救助申请审核时间。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
各县级残联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代理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监护人(代理人)选择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须经当地县级残联同意。(记者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