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京津冀三地人大立法工作机构工作会议在廊坊召开。会议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政府司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科研院校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了参加会议。
会议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主持,与会人员分别就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2019年度京津冀协同立法联席会议主题,2020年京津冀立法协同项目等议题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三地协同立法工作开展五年有余。五年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三地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法先行,体现了极高的政治站位、极广的大局视野、极强的服务意识。通过三地共同努力,京津冀协同立法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由最初的松散型协同向紧密型协同转变,由机制建设协同向具体立法项目协同转变,由单一的立法项目协同向全方位协同转变,并且仍在不断取得前所未有的新进展、新突破。
会议经研究讨论,2019年度京津冀协同立法联席会议主题拟确定为“一是对京津冀协同立法五年来工作进行总结,三地人大分别开展协同立法评估工作,在京津冀协同立法联席会上就五年总结和评估报告进行研讨,形成有关报告。二是研究讨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
会议还就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项目在适用范围、制度设计、防治措施、联合执法、法律责任等方面,力争最大程度与京津协同,争取达到“一个文本、三家通过”的目标,为区域协同立法树立典范,积累先行先试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