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法治时空

手机被偷后他盗窃他人“以牙还牙”

 
2019-4-3 16:16:39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生活中不小心丢失东西,人们一般都会选择报警处理。可是刘某的方式却与众不同,来了个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结果身陷囹圄。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8年8月底刘某从河南来到省会投靠朋友,朋友答应给他找工作赚钱,然而连朋友的面还没见到,刘某就遇到了一件倒霉事。在没找到朋友之前,刘某便找了个网吧休息,当他在网吧休息的时候,他的钱和手机被别人偷走了。刘某心里很不是滋味,让人没想到的是,他没有报警也没有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了“以牙还牙”。别人能偷我的,我为什么不能偷别人的,带着这样的愤怒,气急败坏的刘某来到了省会某网吧,趁袁某在网吧桌子上熟睡之际,将袁某放在桌子上充电的苹果7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541元),走出网吧后,刘某便将手机以700元卖掉了。没成想钱还没花完呢,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责编:檀旭涛
 
新闻排行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王东峰:大力弘扬河钢塞钢精神 积极融入“一带
晋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河北发展、人大尽责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2020年底前河北省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
河北省提前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超2亿元
鸡泽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提升有效监督水平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召开2019年度代表培训会议
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