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专门为人大监督工作“出山”了。
“因为年纪大,我现在很少参加实际工作,对于全国水污染防治形势及存在问题,没有非常全面深入的了解。”钱易言语谦和,“我只能根据自己得到的一些信息和有限的知识,谈几点想法和建议。”
钱易是水污染防治资深专家,也是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在发言中,她特别提到水体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质:“很多新兴污染物,如药品与个人护理用品等,具有较高生物活性和毒性,目前水环境标准中,却没有这些指标,建议在执法检查时要加以注意。”
3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会上,包括钱易在内的8位专家,从各自专业角度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作了发言。
就在同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王晨、沈跃跃、丁仲礼3位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担任副组长,4月至6月,分成4个检查组,分别赴河北、江苏、安徽、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8个省份实地检查。
监督工作重中之重
生态环境好不好,老百姓最直观的,就是空气和水。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利剑作用,用法治的力量,解百姓心肺之患——
专门加开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及22家企业的38个问题点名曝光;
推动全国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制定修改工作;
各地各部门全面清理生态环保方面规范性文件,地方人大常委会修改514件、废止83件地方性法规。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检查重点瞄准水污染防治法,以法律的武器,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早在3月1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就曾透露过这一检查内容。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继续把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窦树华说,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于1984年制定,经过1996年、2008年和2017年三次修订。这次执法检查,既是对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施行一年来的情况首次开展检查,也是对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治理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检验。
高虎城介绍说,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湖泊、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
谈及最多的两个字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地方可根据具体经济、技术条件,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但在具体实施中,大部分地方并未因地制宜制定流域性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说。
“制定水环境标准是进行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虽然规定了24个水质目标,但常用的指标却少得多。”钱易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包含对水源地环境质量和一般水体功能的保护,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多处不协调,容易导致保护目标的交叉和不一致。”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说。
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上,“标准”二字,被专家们反复提及。
有言道,“得标准者得天下”,中国工程院院士彭永臻直言,标准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砝码。他建议,要抓紧完善改进标准,更加注意排放标准的评估和论证,从根本上控制水环境污染。
专家们认为,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全国统一的指标及其限值,可能导致“过保护”和“欠保护”问题,各地应因地制宜加强区域性、流域性、差异性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除了标准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任南琪更关注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专家,他坦言:“黑臭在水里,关键在岸上。”
“黑臭水体治理是小窗口、大手术,问题是水质黑臭,但根源甚广,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防洪、排涝等多方面因素。”任南琪还发现,部分河长专业水平不高,无法对水体治理进行系统设计、科学指导、统筹谋划。
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的主要专业领域,是饮用水安全保障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他注意到,目前各地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办法各不相同,存在信息模糊、时间滞后等问题,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水质信息公开的要求。
专家们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剖析问题,提出建议,为执法检查提供科技支撑。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安排,今年初,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工作。
“为保证评估工作客观公正,我们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评估项目召集多个学部的20多位工程院院士和科学院院士以及1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李晓红说,评估专家组与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多次沟通,赴陕西、浙江、江苏、海南等地开展调研,已收集31个省份、11个部委的数据和资料。
为何引入超强“外脑”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此前,常委会仅在立法工作中开展过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
谈及此次监督工作的探索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中虽然有不少专门人才,但力量和技术支撑有限。人大监督工作主要集中在定性分析、价值判断的层面,定量分析、数理评判很少。通过借用“外脑”,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权威性。可以用更加客观、中立的视角,去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避免受部门利益干扰,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把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评估既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评价,也是对立法质量的检测,可以促进法律制度健全完善、有效实施。“过去,我们在执法检查中,把法律本身不适应、不协调、不符合实际需要的,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推动法律修改完善。现在,我们又把评估法律实施的结果,运用到执法检查中,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除了引入强大“外脑”外,常委会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措施,力求实效。
除了执法检查组赶赴的8个省份外,其他23个省份,将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自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这23个省份的自查报告,除了介绍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进展情况外,更要对照法律制度规定深入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7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受委托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情况的汇报。
“过去,通常是省级人大常委会交一个书面报告。”窦树华说,为促进自查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领导将听取受委托地方自查情况报告,上下联动,推动省级人大常委会自查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