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肩负着选民的重托,承载着人民的期望,承担着监督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神圣使命。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和人民对人大代表寄予了新期望,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当好选民的“代言人”?这是每一位人大代表都必须用心思考且必须用行动来回答的问题。
一、人大代表要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的表率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行国家权力,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要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坚定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二是要知法懂法。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知法懂法。人大代表的职权,集中体现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并参加表决,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及其他有关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因此,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是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前提条件。人大代表必须熟练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基本法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三是要带头守法。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和带头人,不仅要遵纪守法,时时处处依法办事,还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坚决不能有特权思想,坚决不能做任何有损人大代表形象的行为。人大代表还要勇于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要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人大代表要做勇于实践、创新作为的表率
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及其先进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当好表率。人大代表来自于全县各行各业,都是社会的精英、部门的骨干、行业的先锋。当前,昌黎已进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要完成这一神圣使命,让全县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必须广泛凝聚力量,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人大代表很多都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有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精神,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贯彻执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全局意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以振奋的精神投身发展,以过硬的本领驾驭发展,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发展,自觉争当改革开放的先行者、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发展致富的带头人。
三、人大代表要做联系群众、为民履职的表率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种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就能畅通民意,提高群众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深刻认识到,联系群众不仅在于为民代言,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更重要的是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选民,把国家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代表履职的“硬要求”。人大代表要经常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群众的呼声,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自觉把履职重点放在县委、政府关注的要事难事的对策研究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问题的破解上,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支实招、献良策。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县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成效,宣传我县良好的发展态势,帮助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引导社会各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最新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发挥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各种平台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减少阻力,增加正能量。
四、人大代表要做积极参政、不负重托的表率
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每位代表都代表着一定数量选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活动不是个人行为,代表要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要不断强化代表意识,认真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各项审议、选举活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时,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生活,妥善处理做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在审议发言时,消除顾虑,畅所欲言,把基层的好意见、好建议带上来,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谈出自己对问题的见解,议出促进发展的对策,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与县委同心同向、与‘一府一委两院’伴跑前行”理念,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多掌握第一手资料,善于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上升为集中、系统的意见,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针对“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问题解决,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助力“一府一委两院”提高效能,转变作风,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齐心协力推进昌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昌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曹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