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职责,从四个方面将“民本”措施深化到细微之处。
一、融入“阳光音符”谱好窗口亲民“迎宾曲”
立案庭是当事人接触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威县法院立案庭实行“温暖立案”,立案接待保持微笑,用语文明张贴上墙,同时设置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诉讼信息,采取提供笔、墨、纸张、桌椅、饮水机、老花镜等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接受群众监督。
二、引入“绿色旋律”谱好服务便民“进行曲”
在审执过程中,大力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要求院长重归审判一线,亲自承办一定数量的复杂、疑难、重大案件,多开公开庭、示范庭,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三、踏入“时代节拍”谱好改革惠民“圆舞曲”
威县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亮点频出,大力重视一乡一法庭和家事审判工作。
四、汇入“心灵共鸣”谱好解难安民“交响曲”
一是主动约访排民忧,对群众的信访问题需要调查、核实,一时不能解决的,实行每三天约访制,及时反馈信访问题解决进度,听取当事人的诉说,直到问题解决。二是带案下访解民难,要第一时间排查不稳定因素,对于有可能引起涉诉信访问题的案件,工作提前做,问题提前解决,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三是案后回访暖民心,对社会影响大、矛盾突出等有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实行重点案后回访,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疑惑,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真正促进“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