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席某某找到文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拿着一纸撤诉书说“感谢你们,我不立案了,我要撤诉”。工作人员接过申请书,迅速了解案情。
原来4月9日,席某某就曾来到文安法院,表示想起诉离婚。工作人员经过和席某某交谈,了解到他们夫妻感情不和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缺乏沟通,逐渐导致了现在的局面,但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针对这种情况,立案法官没有直接引导他起诉离婚,而是积极做席某某的思想工作,疏导席某某的情绪。在工作人员对诉前化解程序仔细的讲解分析后,席某某同意在化解告知书上签字。该案在当日迅速转到诉前调解庭,经过法官几天的调解工作,最终席某某和其妻子重归于好。
近年来,文安法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大诉前化解工作力度。诉前调解不仅能避免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的尴尬,又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积怨,防止矛盾的升级、扩大。这样既维护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也增进了社会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