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物业费和水电费捆绑等问题
近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该市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行业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和服务,是否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依法接管项目,是否存在物业费和水电费捆绑问题,是否存在商业用电违规收取问题,需征求业主意见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此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在石家庄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及在该市备案并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外省(市)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结果将被纳入全市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企业评优、项目创优达标、物业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督查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将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办理业务、不良信息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石家庄市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石家庄市物业主管部门随机组织抽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将通过走访业主、处理业主投诉、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检查评比等形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见习记者刘洋 记者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