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唐新花)4月15日上午,案件当事人张某找到正定县人民法院第十一调解室,将上书“作风务实效率高,为民服务有新貌”和“言传身教 指导有方 秉公办案 司法为民”两面锦旗,分别交到正在研究案情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波和“交通法庭”办案法官吴雷雷手中,感谢法官10天调解结案的热情高效。这是继3月3日市、县电视台分别播出《正定法院效能革命成效初显 获申请执行人点赞》之后,“三深化、三提升”效能革命成果在该院交通法庭的再一次体现。
原告张某与被告于某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8年12月8日凌晨1时许,原告张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正定县中山路与恒州路交叉口时,由北向南行驶与被告于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出租车受损。正定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于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于某某一直拖延,既不赔偿,也不给修车。几个月过去,不管张某怎么努力,事情一直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2019年4月3日,张某将被告于某某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诉至正定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该法庭办案法官吴雷雷接案后,即刻搜集相关资料,认真分析案情,将相关法律程序及所需资料悉数告知原告张某,给予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并多次通过微信与被告于某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反复沟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于4月14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的医疗费、修车费、汽车附属件、汽车救援服务费、手机损失共计20600元。被告于某某于4月5日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停运损失5500元。其他原、被告双方互不追究。至此,该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只用了十天的时间就得以圆满解决,拿到案件赔偿款的原告张某感动之余,执意要请吴法官吃顿饭,被吴法官婉拒后,星期天冒着大雨赶制了两面锦旗,今天亲自送给正定法院和办案法官,由衷地表示感谢道:“法院这么快就把案件给调解了,真的是万分感谢!本想请法官吃饭,吴法官说不用,我们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感激之心无法表达,思来想去,干脆作了两面锦旗,表达俺一点心意吧!”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波接过锦旗,深有感触地说:自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效能革命行动以来,正定法院交通法庭,通过微信沟通协调案情、微信传输证据、微信转账支付等,快速调解“道交案”,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直线“微沟通”与“微交流”,不仅免去了双方当事人往返路途之苦,节省了费用,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调解率和办案效率,在进一步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今后,正定法院将围绕“提速提质提效”这一目标,将效能革命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诸环节,以实际行动体现“三深化、三提升”效能革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