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满目芳菲,春风和煦。
“对军人军属进行司法救助,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去年4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采访时,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专项活动明确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救助对象,是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具体举措。
活动伊始,他们就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统筹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翻开救助活动资料,该负责人向记者讲述起令他印象深刻的几个案例。因琐事纠纷,杨某被刘某用汽油烧伤,烧伤程度达重伤二级,残疾程度达伤残五级。事发后,由于刘某无力进行赔偿,杨某全家举债21万余元为其治疗,导致家庭负债累累,一家人生活极为困难。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杨某不服对刘某的生效判决申诉案时,发现杨某是一名军属,其子是驻四川某部的一名现役军人。核实这一线索后,检察院随即启动了对杨某的司法救助程序。
广州市检察院特派检察官辗转1000多公里来到杨某家中,调查整理杨某因案致残、因案致贫的具体情况,主动联系当地检察机关,一同协助杨某准备申请司法救助材料。
回想起接受司法救助的这段经历,杨某妻子难掩内心的感激:“检察院同志的帮助,让我们重拾生活信心。”
当从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168762元救助金的那一刻,杨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为解决杨某一家人的后顾之忧,广州市检察院还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杨某办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及时联系广州治疗烧伤力量较强的医院,为杨某家人提供医疗指导。
据该负责人介绍,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对122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及时给予了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49.5万余元。
去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起关于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线索。
廖某曾在部队服役多年,退役后回老家同父母妻儿一起生活。原本幸福的家庭,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廖某的父亲在车祸中因伤情较重治疗3个月后去世,母亲全身多处骨折丧失劳动能力。为救治受伤的亲人,廖家前后总共花费30余万元。而自该交通事故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无力偿还法院判决赔偿款,廖家为此债台高筑,陷入困境。
“廖家原本就属于建档立卡在册的低保贫困户,这是典型的因案返贫。”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有关背景情况。融安县检察院了解救助线索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按照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从快救助。检察院主动联系了当地残联、医院等部门,帮助廖某家庭办理残疾证、申请提高低保救助金等,并帮助其在轻松筹、水滴筹等平台向社会筹集了5万余元爱心资金。
同时,融安县检察院积极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启动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很快,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检察院依法依规申请拨付救助金。其中自治区检察院、柳州市检察院和融安县检察院分别给予救助金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
今年1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来到融安县浮石镇廖某家中,代表检察机关将20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廖某手中。
“感谢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收到救助金,廖某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