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2019年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为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证书并讲话,副主任王会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人大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权力机关机构设置的重要内容,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作为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要统筹安排、科学设计,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履行好专委会法定职能,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强化监督实效,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实现各项工作良好开局。要着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学习调研,勇于担当尽责,努力展现良好精神风貌,确保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在开局之年取得扎实成效。(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