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33件,其中18件符合条件
聚焦高质量发展聚力改善民生
在前不久闭幕的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广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议案33件,其中符合议案条件的有22件,将题目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合并后,共18件。这18件议案中,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等内容,其中近五成涉及民生问题。
“代表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参加调研、广泛听取民意,在深入思考提炼的基础上提出有关议案。”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负责人表示,议案涵盖广泛、重点集中,形式规范、质量较高,既重视提出问题,更注重解决问题,充分反映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高质量发展
给民营企业制度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稳更好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多位代表提交议案,在支持地方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建言献策。
“目前,我省还没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邢台市代表团齐秀敏等11名代表调研认为,河北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更高标准,更应敢为人先,及时出台《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给民营企业制度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稳、更好发展。
“2018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12月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省努力方向,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唐山市代表团赵国来、张卉芳等14名代表也提交了制定《河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议案,他们认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需要从法律上切实保障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制约。
赵国来等代表建议,要不断提高民营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我省确定的到2020年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力争达到70%以上等目标。
环境保护
规范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治理环境污染是河北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我省一直在加大治理力度,并取得初步改善。
“基于环境治理的实际状况以及环境保护法修订的大背景,建议修改《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邢台市代表团齐秀敏等10名代表认为,一是因为《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于2005年5月1日发布实施,多年来在环境治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执法人员面对这些新情况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以及该措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需要进一步明确。再就是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对环境问题的治理更加趋向具体化、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对标对表。
邢台市代表团魏海金等10名代表提出制定《河北省农村能源条例》。“目前,我省农村能源存在开发利用率较低、质量安全监管亟待规范等问题。”魏海金等代表认为,为实现我省农村能源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单一发展向多能互补转变,由重能源开发向开发与节约并举转变,有必要通过立法促进农村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规范农村能源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行为,保障农村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司法改革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省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11月25日通过了《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至今已有十几年时间,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这部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司法鉴定实践发展的需要。”唐山市代表团赵国来、张卉芳等15名代表建议制定《河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严格司法机构、司法鉴定人准入、年检、注销制度,严格司法鉴定委托制度,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管理等。
“近年来,大量的矛盾纠纷是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支持,通过社会力量解决的,这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也是宝贵经验。”石家庄市代表团白峰等10名代表提出制定《河北省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规范,整合矛盾纠纷解决主体、方式和渠道,增加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制度供给,构建更加科学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07年开始实施,劳动争议、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案件均未列入援助范围。”邢台市代表团齐秀敏等11名代表认为,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部分条款与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应尽快修改《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解决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困境。
廊坊市代表团陈玉芹等13名代表建议,应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调整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增加民事、刑事案件援助范围。此外,还应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增设法律援助质量管理规定等内容。
改善民生
界定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内涵,明确各方应承担责任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此次省两会上,教育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有关教育的议案占总数的近三成。
近年来,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发。“由于对事故责任认定、责任承担、损害赔偿不明晰,在事故处理中往往争议很多,甚至出现围堵校门、冲击课堂、设灵堂摆遗像等非法过激行为。”石家庄市代表团裴红霞等17名代表建议,应加快制定《河北省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通过法规来规范调整学校以及政府各部门在保障学生安全以及事故处理方面的责任。
石家庄市代表团翟志海等13名代表也提交了关于制定《河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议案,并对条例内容作出建议:“应包括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治理的适用范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内涵界定,学校、政府、家长(或监护人)的预防职责,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的区分,事故处理的途径及程序,事故责任人(或责任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不仅校园安全受到广泛关注,民办教育、家庭教育也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石家庄市代表团翟志海等13名代表建议修订《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在地方法规层面对相关支持与鼓励办法作出明确规定,比如突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加大政府在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等。唐山市代表团赵国来、张卉芳等15名代表建议制定《河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从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各层面规定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推进和服务,比如明确在外打工不能当“甩手掌柜”,语音、视频要经常沟通等。
公交出行安全一直都牵动人心,尤其是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更是备受全社会关注。石家庄市代表团刘艳红等12名代表提议,制定《河北省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安全行车管理条例》,针对城市公交车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强化安全管理。
公共文化
加大全民阅读活动推广力度,保障各群体阅读权益
看电影、听音乐会、参观艺术展……刚刚过去的春节,全省人民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度过了一个欢乐年。
截至2017年8月,我省已建成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09家、美术馆2家,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72家、文化馆(群艺馆)180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236个,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百姓提供了丰富、可口的公共文化产品。
邢台市代表团侯永利、郝保德等14名代表提出,制定《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如何把各项制度设计和法律要求在我省尽快落地,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制定《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恰逢其时。”
近年来,在全民阅读活动推动下,我省广大群众的读书氛围越来越好,城乡书香味也越来越浓。“全民阅读推广工作仍面临基础设施薄弱、图书管理队伍薄弱、合理推进机制未形成等问题。”邢台市代表团陈凤珍、周景耀等13名代表提议制定《河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深入推进我省全民阅读工作,加大全民阅读活动推广力度,保障各方面各群体的阅读权益,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共赢”的“书香河北”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