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启动了文明行为促进的立法工作,《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已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初审。为了使条例符合河北实际,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参与到这项立法工作中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特将初审修改后的《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以寄信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修改意见请注明第几条第几款应该如何修改,理由是什么等。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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