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国想要买房,发小王某说可以帮忙。王某国就将10万元定金交给了王某,结果,房子没买成,钱也要不回来,无奈之下,王某国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
王某国和王某是同村人,两人是一个班的小学同学,之后王某在市里上学、工作,王某进了专业足球队,但是两人偶尔还会在村里同学聚会上见面。2017年春节,在村里同学聚会期间,王某国说想要买房,过了两天王某给王某国打电话说有一个领导要卖房,交10万元的定金,他可以帮忙把事情办成。几天之后,王某到王某国家将10万元拿走,并告诉王某国在5、6月份可以看房,可是一直到7月份,王某才带王某国看了一套房子,但并不是之前跟王某国说过的那套。之后,王某国对王某说房子不买了,要王某将钱拿回来,王某同意返回10万元并支付5千元利息,但就是找各种理由迟迟不给钱。王某国到王某家里去,王某父母称王某不正经干活,经常有要债的来家里,并称要跟王某断绝父子关系。眼看钱要打了水漂,王某国只得一纸诉状将发小告上法庭。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委托被告购房并支付款项10万元,且约定若购房未成功则被告全额返还原告款项,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后因未成功购房,双方均同意解除委托合同关系,且被告同意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000元,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款项1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000元。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原告王某国委托购房款1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