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获得感,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正定法院将元月的第三周定为司法救助专题周,对家庭非常困难、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有效缓解其生活压力。司法救助专题周内,该院共发放救助款36万元,涉案23人,通过“救助+执行”的方式结案10件。
首先,保险救助专场。根据最高院统一部署,该院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进行梳理,并按要求积极提供相关材料,予以申报保险救助。目前,该院已通过审核5.5万元,可结5案。
其次,省级救助专场。配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的法官们,发放省级救助款21万元,解决5案12人的生活急需。
朱某等四人申请执行案。系山西省高院委托执行案件。朱某家人在乘车过程中,发生“连环撞”,其公婆当场死亡,丈夫受伤后因病去世,其本人八级伤残一、十级伤残二处。此次该院将执行款和执行款项一起发还申请人,使得三案和解执行完毕。
牛某等二人申请执行案。牛某近70岁,其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本人腿部外伤久治不愈,其老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需要常年服药,同时,二人还要照顾患有精神疾病(二级伤残)的女儿,生活举步维艰。此次救助可以暂缓生活急需。
杨某等五人申请执行案。杨某年近80岁,其子因二次碾压致死,丧失家庭经济支柱,留下老幼妇孺五人生活困难。此次救助可以暂解决燃眉之急。
再次,市级救助专场。申请并发放石家庄市“双百攻坚”救助款1.9万元,解决1件信访老案。
最后,县级救助专场。申请并发放小额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资金8万元,解决7名申请人的困难。
李某申请执行案。李某因侵权纠纷致身体残疾(右臂截止),被执行人死亡,后经与被执行人家人做工作,同意履行部分款项,通过救助予以结案。
史某申请执行案。史某年逾60岁,因交通事故致右大腿骨折,右下肢静脉血栓,急需二次治疗费用,被执行人仅筹措3.5万元,通过救助和解结案。
该院通过“四位一体”的司法救助模式,将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已期他们在司法“温情”的帮助下,过一个“暖心”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