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农民工讨回2400余万元血汗钱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拿到被拖欠3年的工资,农民工张某笑中含泪。日前,由张家口市沽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贺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获得法院一审判决,包括张某在内的170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280余万元工资。
2015年9月,贺某在承包工程建设中,私自挪用100万元工程款用于偿还个人高利贷,致使拖欠170名农民工工资280余万元。2018年2月,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贺某仍拒不支付。同年2月12日,贺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案办理过程中,沽源县检察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公诉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贺某银行流水、进账明细以及贺某将100万元农民工工资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的书证,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拒不支付的犯罪故意。为尽快挽回农民工损失,办案检察官多次赴犯罪嫌疑人户籍地与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摆事实、讲法律,动员其家人积极支付欠款,争取法律的从轻处罚。最终,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偿还了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诉讼监督、督促履职等手段,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保定市检察院以法院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立案难、审判程序违法、怠于执行等违法行为,法院作出的涉及农民工讨薪裁判结果的监督案件,以及有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职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拿到工资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衡水市检察院与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共同做好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通过帮助农民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据介绍,2018年,在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中,我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督促履职有关案件268件,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