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正定县人民法院把人大监督作为对法院工作的最大关心、爱护和支持,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法院发展、促进公正司法的智慧源泉和强大动力,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报告制度、代表联络制度、代表座谈制度、工作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实现了法院与人大之间的良性互动,彰显了阳光司法,有力推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发展。
增强主动性,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坚持主动报告工作,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事先报告党委、人大。每年确定重点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确保法院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
增强经常性,完善代表联络制度。该院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发还改判案件讲评例会”、旁听庭审、视察调研、现场参与见证执行、对员额制法官进行履职评议等活动,诚邀人大代表近200余人多次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和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增强互动性,完善代表座谈制度。该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召开人大代表专题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切实加强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拉近了人大代表和法院干警之间的距离,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
增强针对性,完善工作监督制度。该院进一步强化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及人大转办的群众来信,认真遵循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等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归纳,逐一研究解决方案,逐一落实办理责任,逐一限时办结回复。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定程序对案件作出的批示认真复查,实行专人负责、限期办理完结。对代表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指导意见,着力加以解决。对代表关注或人大交办的案件,坚持依法公正优先办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主动赢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