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规划、规划不足或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已建成的,应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据多家媒体近日报道)
一个时期以来,城镇学前教育的主要问题,就是“入园贵”“入园难”。由于公办园资源紧缺,很多居民不得不将孩子送到收费高企的民办营利性幼儿园。进入“二孩时代”之后,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短缺,将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民生问题。
怎么办?在城市用地日益紧张、规划空间有限的现状下,靠新征用地建设公办园,不但成本高昂,而且远水难解近渴。在这种情况下,挖掘存量,保证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益性,无疑能有效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之痛。
实际上,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配建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这些规定早已有之。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就有相关规定,比如,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比如,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比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意见》在很多地方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据媒体报道,2012年广东珠海就已经明确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政策,但政策出台几年来,真正执行的小区寥寥无几。2017年全国学前教育资源状况调查显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是导致“入园贵”“入园难”的重要原因。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增长点;保证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姓钱”,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对于人口流入量大的城市而言,只有抓住这个增长点,切实保障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才能更好解决学前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此次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直面民生痛点,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将治理工作进行到底,必将收到良好成效。
当然,此次专项清理会遇到种种现实难题。比如,小区配套幼儿园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出资建设,产权一直归开发商所有;比如,由于各种原因,一些配套幼儿园停建、缓建,已经成为烂尾工程;比如,一些已建成或在建的配套幼儿园被出租、拍卖,成了营利性民办园,等等。这些现实问题,涉及利益调整、产权归属等多重矛盾,解决起来绝非易事。为此,在治理过程中,应及时制定、出台相应方案,指导有关方面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啃下这块硬骨头,保证“到2020年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目标的顺利实现。 (蔡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