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1月15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近日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山西、河南、湖南、广西、贵州等6省(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意见结果表示,各省份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均达到评估标准和国家规定要求,但部分学校仍存在教师队伍短缺、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
据悉,11月初到12月底,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各省(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分别对河北省(35个)、湖南省(18个)、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贵州省(32个)、河南省(32个)、山西省(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各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依据检查结果,六个省份所申报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与各省(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但是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各省(自治区)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河北省申报的3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存在依法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不足、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不足、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突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有待加快进程、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湖南省申报的1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突出、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较大、学科专用教室配备存在缺口、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学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的4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存在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较为严重、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依然存在短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管理依然不规范等问题。
贵州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存在义务教育大校额大班额仍然严重、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仍然薄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仍然不足、义务教育学校安全漏洞仍然较多等问题。
河南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存在部分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不及时不到位、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存在不足、部分地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大部分地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突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山西省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存在部分县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学校办学条件依然存在缺口、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学校管理仍存在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