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大为带队的调研组,到石家庄市就制定《河北省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楚行宇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新华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和治安、消防、街道、居(村)委会、社区负责人以及中介、物业、出租人、承租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调研组对石家庄市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会上提出的关于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将为下一步制定《河北省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