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们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系统共办理代表建议967件,占总数的90.8%。经组织64个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较好完成了全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
省法院承办代表建议27件(主办17件,会办10件),涵盖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其中工作性建议26件、涉案件建议1件。目前,27件建议已全部按期办复。从办理情况看,主办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件。此外,去年省法院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件建议,2件已出台相关文件,1件正在进一步调研完善。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省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7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围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省公安厅等部门积极鼓励各地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通行效率。
针对代表提出“关于深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关于降低民营经济刑事责任风险的建议”等,省法院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集中公布3起民营企业家被判决无罪案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合一”审判,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针对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实施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违法行为,妥善办理民营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监督案件。联合省工商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倾听民企诉求。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惩治、防范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虚假诉讼行为的合力。针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受理难问题,重点研究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的范围,切实解决虚假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