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县法院通过涉案款物集中清理,采取四项有力措施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保障了涉案款物的安全,极大地推动了涉案款物的规范运行。
第一、明确标准,规范收费环节。对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需交纳的款项计算标准及缴款程序在本院立案大厅予以公示说明。严格按照诉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无违反规定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减免诉讼费等问题。
第二、把住关口,确保退费及时。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的退取,由案件承办庭开出退费通知书,逐级报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审批。当事人领取退费通知书后,携带身份证明和相关法律文书直接到立案庭办理退费。今年以来,该退费的民事案件都能及时足额退还,无一案件出现差错。
第三、严格责任,加强款物管理。制定了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对执行款物和罚没收入及其他涉案物品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专款专帐管理,严禁涉案款私存于干警全人帐户。办案部门收缴的罚没物品、追回赃物,在取得变价收入时将罚没收入通过财政结算帐户缴入国库。相关业务庭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帐,实时登记出入情况,并留存备查。
第四、搞好督查,实施有效监管。成立诉讼收费及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通过查阅案件卷宗、收费票据、票据存根及涉案款物的保管情况等方式,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及有关主管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