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栗战书委员长同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时,“代表工作站”这一地方人大代表履职的创新平台获得了肯定。栗战书委员长强调,“既要用好视察调研、代表小组、代表工作站等机制和平台,又要注重从所见所闻中掌握社情民意,把准群众脉搏,反映人民关切。”首次在高层领导公开讲话中,将基层人大“摸着石头过河”的人大代表工作站与法律规定的视察调研、代表小组相并论。对此,笔者充满期待。
“代表工作站”是地方人大创新之举。如何搭建人大代表与选民及基层民众联系的平台?地方人大多有尝试,诸如设立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室等。2005年4月,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片区的人大代表工作站建立,成为了全国首家人大代表工作站。参照深圳南山做法,2007年4月16日,安徽省首家人大代表工作站在芜湖市三山区三山街道三华社区挂牌成立。通过10多年来的探索与实践,该区在各镇、街道的社区(村)均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实现了全覆盖。就全国而言,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基层人大均不同程度的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为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在法律规定之外创建了新平台。
“代表工作站”进入新时代大有可为。栗战书委员长在肯定“代表工作站”这一代表履职平台时强调,“代表联系群众的途径和方式有很多,关键是要真正深入下去、取得实际效果。”“要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好、解读好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国家的法律政策,把‘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笔者认为,“代表工作站”就是把“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的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笔者期待,全国各地人大代表工作站要借获得委员长肯定之东风,乘风破浪正当时,对“代表工作站”加以巩固和完善,在创新和发展中继续前行,让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英雄有用武之地”。
“代表工作站”可望上升为法律规定。依据代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虽然说,“代表工作站”没有被写进法律条款,但从地方实践来看,它在一定程度上优于“代表小组”。如在代表组成方面,代表小组由一定区域内(省、市、县、乡)的同级人大代表组成,而代表工作站则是由社区、村内的各级(县、乡为主,也包括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组成,有利于上下级人大代表之间互通有无;在人员数量方面,代表小组少则十多人,多则数十人,而代表工作站一般三人以上,多也不过十人左右,更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在场所设置方面,代表小组未必非要设置固定活动场所,而代表工作站肯定要有固定场所,且设在社区或行政村,与基层民众联系更紧密,更接地气;在活动组织方面,代表小组一般推选正、副组长召集活动,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承担联络服务,而代表工作站一般要聘任工作站站长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并聘请专(兼)职工作人员(代表联络员)专事工作站的日常事务,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人大代表兼职化的不足。在双向联系方面,代表小组一般只是通过代表活动或预约来联系选民和群众,而代表工作站是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的固定平台,一般每月设有固定的代表接待日,由站内代表轮流接待来访,平时还有代表联络员接待,代表与基层民众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且代表工作站的组织形式,也合乎“以集体活动为主”的法定原则。笔者期待,“代表工作站”有一天也能作为法律用语写进代表法,使基层实践能够上升为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