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吴桥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及通过网络、群众工作等方面了解的情况,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校、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和分析在校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研究制定了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预防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
加强检校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制定出台各类保护措施,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与学校、家庭密切相连,学校与家庭本身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应加强检察机关与学校、家庭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明确法治教育、文化教育、家庭教育的不同责任,建立起互相配合、良性互动、责任共享的协调联动机制。
强化法治教育,健全未成年人教育体系。当前,各中小学均开设了法治教育课,但教师对学生讲授法律知识层次较浅,只是普及一些基本常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仅靠教育部门和学校自身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走进校园普法更具威严性和专业性,不仅能在法律知识层面给学生更为科学严谨的指导,而且能给学生们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尤其是要发挥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参与校园普法活动,采取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法律讲堂等多种形式,建立检校联合普法机制。
加大检察力度,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打造检察机关“未检”品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既要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封存犯罪档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形式,给其一个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同时,通过组织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及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提高宣传效果,争取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
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帮教未成年人的工作氛围。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建立相关的关爱帮教未成年人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共同承担起关爱帮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序发展。